2020-09-03 17:14 聯合報 / 記者鄭惠仁/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學甲區遭掩埋爐渣的農田,明天起進行清除。記者吳淑玲/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針對學甲爐渣案,指數十萬噸爐碴違法填埋農地是惡行重大的環保犯罪,確僅輕罰6千元,甚至新案迄今未開罰,質疑吃案包庇。台南市政府回應表示,業者明天起清理,180天內完成。
學甲於2015年發生農田遭掩埋爐渣,去年學甲區慈福里長里新進再檢舉另一塊農田也遭掩埋爐渣,今年3月會勘確認。台南地檢署已在7月間要求業者清除爐渣,恢復地貌原狀。陳椒華今天開記者會,對全案提出質疑。
台南市政府回應指出,南市堅持以盡速清理為首要考量,此事件在媒體披露前,環保局就已快速做行政處分,7月27日已發文要求清理義務人依規定提報清理計畫書,盡速清除廢棄物的清除;義務人已在8月14日提出清理計畫書,並在8月25日要求,必須在180工作天內完成清理,否則將加重連續裁罰。
清理義務人將在9月4日進行清理,此案不管是在啟動清理的效率或完成清理的行政處分要求,相對於全國其他爐渣等汙染物堆置事件已明顯快速嚴厲。
市府強調,廢棄物清理法訂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對於違反案件依據汙染程度、汙染特性及危害程度訂有不同的裁罰額度,此案的行政罰鍰金額將準則規定,給予最嚴厲的裁罰。另此案以「盡速清理」為首要目標,若清理義務人無積極清理態度,將加重處罰。而對於清理義務人挖除所填埋的爐渣(石),將嚴格監督清理過程及掌握後續的去化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