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社大點名黃偉哲昔日反對龍崎設置掩埋場,若當市長態度能否一致?黃偉哲回應,自己立場從過去到現在都相同。(曹婷婷攝)
2018年03月02日 15:41 中時 曹婷婷
台南社大去年底曾要求6市長參選人針對龍崎掩埋場一案做出具體簽署回應,當時,王定宇、李俊毅、葉宜津、陳亭妃4人簽署反對設掩埋場,黃偉哲則提出若經公正單位證實場址確屬山崩與地質敏感區,並經證實屬潛移性活動斷層,將不會核發施工許可,黃煥彰及環團認為,這種說法屬於「有條件」設立,隨著初選民調接近尾聲,台南社大今天再度點名,要求民調領先的黃偉哲宇陳亭妃做出具體承諾。
台南社大也公布2012年立法院公報第101卷第32期院會紀錄,黃偉哲、許添財、李應元等人曾連署「龍崎區擁有台灣最珍貴之世界自然遺產(月世界地形),應予妥善維護,特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暫緩於當地設置南部7縣市之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
黃偉哲表示,過去要求暫緩龍崎案,到現在也同樣要求經過審慎且專業評估,再做決定,強調自己並非有條件支持,只是沒有無條件反對,他認為,任何公共政策都應經過詳細且專業評估,不應有任何意識形態,才能為市民謀取最大利益,也願持續與環團溝通對話。
陳亭妃強調,她一直堅定力挺地方設置龍崎地質公園,只是闡述政見內容並未寫到這麼細節的部分,未來,一旦初選出線後,政策白皮書就會針對這部分詳加說明。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