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協會 謝和霖
台灣的反焚化爐運動情形 PDF中文檔
焚化爐是戴奧辛類化學物質與有害重金屬的主要排放來源,且其證據已罄竹難書。而且全球有許多社區都已證明,對環境較為友善的替代方案是存在的,其不但可以使廢棄物受到較好的管理,且不會排放毒氣,又可保存有限的資源。這些替代方案,如源頭減量、再使用、回收利用、與堆肥等,在技術上較焚化簡單,且成本較為便宜;然而,許多政府,包括台灣,卻寧可選擇焚化來讓所有垃圾(其實是資源)立即「消失不見」。
由於我國地狹人稠,工業又高度發展,因此自從1980年代以來,已經愈來愈難找到掩埋場地。因此於1986年,行政院科技會議決定垃圾「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處理方針,並把焚化處理列為中長程垃圾處理方法。環保署遂於1990年研訂「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廠興建計畫」,計畫興建公有民營或公有公營的大型垃圾焚化廠21座;接著又於1996年提出「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計劃以BOO/BOT模式另外興建15座大型垃圾焚化廠(直到2002年底,這15座焚化爐中有4座因為來自社區居民的強力反對,而被環保署宣佈停建)。
隨著這兩個焚化爐興建計劃的推行,一些關心此議題的環保團體也起而大力宣傳焚化爐的問題,尤其是針對焚化爐預定地的社區民眾們。例如,在1999年7月,看守台灣協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美國的機要資訊中心合作,一起邀請著名的反焚化爐專家紐約聖勞倫斯大學化學系教授柯保羅博士(Dr. Paul Connett)來台,在台北、高雄、台南、台中、新竹、桃園等地舉行13場的演講和座談會,以喚起民眾對焚化爐污染的意識和警覺。逐漸地,幾乎每個縣市都有反焚化爐團體與社區組織出現,以對抗環保署的焚化政策。
在2002年9月,在由南非約堡高峰會回來後,一些反焚化爐團體及社區組織齊聚台東,成立了「台灣反焚化爐聯盟」(TAIA),以利彼此的經驗分享、資訊交流、行動聲援、與政策遊說。雖然大家或許以前彼此認識,但從未一起合作。因此第一次的經驗分享是令人振奮的,從那些有焚化爐的社區(如台北與高雄)民眾們的真實故事中,沒有焚化爐的社區民眾們將能更深入地了解焚化的問題。而這將鼓舞更多人更積極地投入,為此議題而努力。
聯盟成立後的接下來幾個月,剛好是立法院審查行政院預算案的會期。雖然大部分的立法委員並不了解關心焚化政策的問題,但是確實有少部分立法委員(大多為立法院永續會的成員)真的關心,並且願意盡力去改變政策,而且這些委員長久以來與聯盟中的一些環保團體互動密切。在他們的承諾支持與透過聯盟網絡的運作下,數個關心焚化爐議題的民間團體,於2002年10月共同發起「拒絕讓焚化爐繼續燃燒毒害我們的未來」連署,並獲得122個民間團體的支持,要求立法院刪除環保署92年度焚化爐相關預算(將近37億台幣,約佔環保署總預算的三分之一),並要求環保署停止焚化爐的興建。
在此連署書中與連署聲明發表後一個月內所舉辦的幾場回應環保署答辯的記者會中,我們指出焚化政策的幾個問題:
1.截至2002年底,營運中的垃圾焚化廠共有19座,計處理容量為21,000噸,而全國每日垃圾產生量僅約19,000噸/日(2001年= 19,886噸/日,2002年=18,534噸/日),且自1998年起為持續下降的趨勢。故這19座焚化爐處理全國垃圾量已足足有餘,且許多已沒有足夠的家戶垃圾可燒,為何環保署仍堅持要蓋完所有的焚化爐,卻不思檢討政策的必要性?
舉台東縣為例,其焚化爐當初是以BOO方式規劃興建,日處理容量為300噸/日。在與廠商的合約中,縣政府保證焚化爐運轉後將付與廠商85%處理容量之保證垃圾量,為期二十年。由於台東縣人口有半數集中在台東市,因此縣府要求台東市必須負責提供一半的保證垃圾量。然而在現任台東市長與市民的努力下,台東市垃圾產生量已於1998年至2002年間,從150噸/日降至少於90噸/日。由於資源回收的成功,他們開始相信他們不需要焚化爐,因此起而反對焚化爐的興建。然而面對反焚化爐的聲浪,台東縣長推說這是中央政府(環保署)的政策,而環保署則推說是地方政府要求興建。在雙方的互推卸責下,目前焚化爐的興建進度已達80%。
另一個荒謬的例子是新竹縣焚化爐。在新竹市與新竹縣的交界,目前已有一座日處理量900噸的新竹市焚化爐,且其每天僅能取得450噸的家戶垃圾(不包括一般事業廢棄物)來燒。然而在環保署的「一縣市一焚化爐」的原則下,新竹縣焚化爐(300噸/日)就設在僅離新竹市焚化爐3公里之遙的地方。當地(竹北鎮)的居民呼籲政府應該好好利用新竹市焚化爐的餘裕量,而不是再蓋一座新的焚化爐,否則這兩座焚化爐之間的地區將受到兩座焚化爐污染排放的嚴重污染,而該地區有一座全國唯二的平地原森林與為我國賺取許多外匯的烏魚養殖場。當地居民甚至舉辦公投來表達他們的反對意見,結果有3800人投下反對票,佔總投票數的 98%。然而環保署與當地政府仍堅持要蓋焚化爐。
2.由於家戶垃圾的焚化率僅50%,所以19座營運中焚化爐總共約有12,000噸的餘裕量。為了掩飾此項政策錯誤,於是環保署允許這些家戶垃圾焚化爐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此項開放措施讓有害事業廢棄物可以隨一般事業廢棄物偷渡進廠,而造成更嚴重的污染問題。再者,家戶垃圾焚化爐的興建營運費用是由所有納稅義務人所承擔的,不該用以處理事業單位應自行處理的事業廢棄物,這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以北投為例。自北投焚化爐開始營運,其附近居民就開始遭受焚化爐臭味的困擾。他們觀察到當運送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垃圾車進入焚化爐時,臭味會更濃。其中有一位先生曾經目睹垃圾車載著內裝廢溶劑的桶子,於是他把垃圾車擋下來,要求司機以後別再把廢溶劑送進來,結果下次他竟然看到垃圾車沿路滴著廢溶劑,因為他們為避免居民看見桶子,於是直接將廢溶劑倒在事業廢棄物上面。
受不了焚化爐的惡臭污染,於是當地居民在2002年組織起來,成立唭哩岸環保志工團,後來並想出一個不用事先通知的垃圾入廠抽檢策略。第一次時,他們在某市議員的陪同之下,順利進入焚化廠,並發現許多不該送到焚化廠處理的廢棄物,比如醫療廢棄物、輪胎等。於是他們拍照取得許多證據,一方面用於對焚化廠的抗議,另一方面用於對民眾的教育,讓社區民眾了解焚化爐的危害。於是有了更多人加入了他們的行動,他們的監督力量也就茁壯起來。現在他們不用任何事先通知,也不用市議員的陪同,就可進入焚化廠。在他們的強力監督之下,焚化爐的臭味減輕了。然而,他們說:「每次我們去檢查垃圾,一定可以找到不該燒的東西。」
3.除了焚化與掩埋,環保署並未考慮其他替代方案,而造成大量經費花在焚化設施上,並壓縮了其他替代方案的預算空間。例如,2003年廚餘堆肥的預算僅1億,為焚化預算的1/37。
4.環保署當初規劃興建焚化爐時,並未考慮灰渣的妥善處理,而造成劇毒灰渣被隨意傾置於掩埋場,而嚴重威脅環境與人體的健康。為了解決此問題,環保署意圖引進飛灰熔融與底渣篩分等技術,以再利用這些劇毒灰渣,卻未仔細評估灰渣再利用的可行性與風險,也未建立再利用的詳細規範。因此,投資在這些技術的費用將如焚化廠的投資一般,徒勞無功。
桃南廠的例子可以清楚地證明焚化爐並不能解決掩埋場不足的問題。桃南廠是首座以BOO模式興建的焚化廠,在縣政府與廠商的合約中,灰渣的掩埋處置是縣市政府的責任。然而當初桃園縣政府並未考慮要在哪裡掩埋處置這些灰渣,反而要求鄉鎮市依他們送往焚化廠的垃圾量,取回等比例的灰渣自行處理。這些鄉鎮市在沒有知識與合格設施的情況下,於是將灰渣直接傾置在掩埋場上。
而在新竹市焚化爐,他們建廠時並未設置固化設施來處理飛灰。因此自該廠開始營運後,他們就以太空包將飛灰暫存廠內。一兩年後,在日曬雨淋下,太空包開始破漏,並嚴重威脅了廠內工作人員的健康,包括新竹市環保局的員工們。新竹市環保局為了讓一般民眾不要懼怕焚化爐,而將辦公室設在焚化廠內。然而事實上,他們內心怕極了那堆飛灰。
此連署引起了立法委員的注意,因此在審環保署的預算案時,那時的環保署長郝龍斌受到了立法委員的嚴厲批評。在極大的壓力下,環保署應允重新檢討政策,以求預算過關。然而最後在某些支持焚化爐的國民黨立委的程序操弄下,環保署的預算還是過關,而焚化爐興建計劃也持續進行。不過,環保團體與關心的立法委員們並未放棄。
在預算一仗過後,立法院永續會於2002年12月舉行一個公聽會,其提供環保團體與社區組織直接面對面批評環保署長的機會。在此公聽會中,主持該公聽會的立法委員建議舉行全國廢棄物政策高峰會,以蒐集民眾對現行與未來廢棄物政策的意見,並讓高層官員如總統與行政院長等,可以聽到人民的聲音。但是誰來舉辦此高峰會呢?在此公聽會後的幾次進一步的協商會議中,行政院所有的相關部門都推掉了這項任務,而環保署則寧願支付費用卻不願承辦。最後,那些關心的立法委員們(實際上是他們的助理)承接了這項工作,並將籌辦事務工作委託出去,而看守台灣協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則協助與各地關心此議題的人士溝通,如問他們在高峰會上想要討論的事項,以及請他們協助散發高峰會訊息,並為高峰會做好準備。
在2003年3月,廢棄物政策高峰會前幾天,環保署宣佈兩座焚化爐停建(一為台北縣焚化爐,另一為台中市焚化爐),以回應民間團體的要求,並平息壓力。但是兩座停建還不夠,因為還有11座未完成的焚化爐仍在持續推動中。
廢棄物政策高峰會分成五場分區會議與一場總場會議,分別於3月26日到4月20日的星期假日中舉行,並分別由六位立法院永續會的委員所主持。在分區會議中,參與者包括該區居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地方政府官員、與環保署官員。立法院永續會先派國會助理指出廢棄物政策的缺失,然後由官方報告該區的廢棄物處理措施,然後由民眾來發言,批評政策的錯誤、建議官方應怎麼做,然後所有的批評建議匯集到總場會議來討論。在總場會議中,達成如下幾點主要結論,以讓環保署承諾或於未來的政策中考量(詳細的結論太多,無法在此敘述):
1. 立刻停止未完工之焚化爐的興建,避免因興建此等不必要之焚化爐造成預算浪費及未來營運所需成本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2. 行政院應將節省下來的經費,用於推動全國的資源回收及廚餘處理。
3. 對於焚化爐的操作資訊,必須完全公開。包括進場垃圾來源、種類、操作過程、排氣檢驗結果及飛灰底渣的處理,都必須公開給社會監督。
4. 加強焚化爐管理的地方及社區參與監督機制,且戴奧辛超量排放乃後果十分嚴重之問題,對操作廠商的要求及管理,必須大幅加強!
除了這些結論外,民間團體也呼籲政府應該讓官方、民間與企業共同規劃推動,積極朝向零廢棄社會的目標;而在灰渣再利用方面,由於其風險極高,故應重新慎重檢討灰渣再利用政策。
在總場會議中,雖然那時的環保署長郝龍斌非常禮貌地答覆,然而他仍不敢承諾所有的訴求,尤其是要求焚化爐停建的主張。對於其他的要求,他僅是承諾將派員與立法院永續會的國會助理們對實施期程做更進一步的討論。
在廢棄物政策高峰會後,民間團體代表於2003年5月參與了幾次環保署官員與立法院永續會助理的協商會議,討論如何推動高峰會的結論。但是最後官員竟表示,有民間團體在場,會令他們感到不自在;因此我們退出了協商會議,並對官方覺得非常失望。
三個月後,我們取得環保署的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的草案。在此份報告中,環保署開始提零廢棄,但卻不是民間團體所提倡的零廢棄。環保署將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然後它們試著將焚化定義為「資源利用」的一種方式,而將焚化政策隱藏在零廢棄的面目下。
以同樣的理由重複批評同樣的政策是很無聊的,尤其在我們已於上半年的廢棄物政策高峰會上談了太多之後。然而我們仍然必須去批評這麼一個新瓶裝舊酒的錯誤政策。我們除了提筆為文外,並曾舉辦一個記者會,批評這個舊的「新政策」,指出環保署的謊言。同時,那些關心的立法委員也盡力持續向環保署施壓,以期讓環保署能夠轉向真正的零廢棄。
雖然廢棄物政策高峰會後,大家顯得有點疲累,然而在六月時,又有兩個社區加入了這場運動。一個是在台北縣新店安康,那兒已有個新店焚化爐,又要在附近的一個陡坡上(平均坡度超過60%)以BOO方式設置一個掩埋焚化灰渣與其他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掩埋場。這個掩埋場的設置是個典型的官商勾結,因為官方竟然甘冒引發土石流的危險,而欲意讓廠商藉此計畫將被套牢的土地脫身為賺錢的金雞母;同時該掩埋場也突顯了台北縣政府太過依賴焚化處理廢棄物,而不願實施垃圾減量的問題。
另外一個則是在中台灣的美麗小鎮集集,其被選為南投縣焚化爐的預定地。這是環保署「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中的一個計劃。當地居民非常擔心焚化爐對他們生計的影響。他們主要是靠觀光業維生,而焚化廠將帶來全南投縣的垃圾車,並且會排放毒氣;這將使交通擁擠、空氣不再清新,而導致旅客卻步。更不用提焚化廠會污染他們種植作物的土壤了。
他們曾經強力地表達反對意見,然而該廠的環評還是過了,不過條件是焚化廠廠商必須能夠取得市代會的同意。於是憤怒的居民於10月初以公投表達他們的不同意,結果有68.7%的居民去投票,而有97.88%的居民投下了反對票。
彼時,朝野政黨對公投法有不同的意見,因此集集公投吸引了媒體的目光,並使反焚化爐運動獲得新的活力。在此非常時期,那時的頑固環保署長郝龍斌辭職了,其藉口為「民意不應凌駕專業」,而執政黨的其他官員(包括行政院長)則認為民意應該予以尊重。
而我們這些環保團體也不同意過往的環評是專業的,尤其在焚化爐與核電廠的案例中。一個明顯的例子是苗栗竹南焚化爐,其廠址被選在溼地上。在廢棄物政策高峰會上,一位居民質疑苗栗縣政府的某位官員,為何當初環評時他們沒有考慮到溼地時,該官員回答說:「因為環評當時還沒有溼地。」一位環保人士聽了說:「多麼可笑啊,難道溼地可以在兩三年內長出來嗎?」
在郝龍斌下台後,前環保署副署長張祖恩接任環保署長,其似乎沒有像郝先生那麼固執,也比較願意與環保人士溝通。而他的上任剛好碰上了立法院審查行政院 2004年預算的會期。在那幾位關心的立委的努力下,立法院最後終於通過一項決議,要求環保署重新檢討停止7座焚化爐興建的可行性,並於三個月內送交結論供立法院審查,否則這幾座焚化爐的興建預算將予以凍結。
這7座未完成的焚化爐主要設在農業縣,包括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等七縣市。這幾座焚化爐有部份已在興建階段,因此其停建會涉及違約賠償的問題。而違約賠償金額是環保署目前抗拒焚化爐停建的最大理由。由於意識到必須對中央政府施加更大的壓力,以讓其正視民意的要求,因此透過TAIA的運作,新竹縣環保聯盟、苗栗竹南鎮紅樹林環保人文關懷聯盟、與林內保護淨水廠反對焚化爐聯盟號召了2000名鄉親北上,與其他台北的環保團體人士一起向總統府、行政院、與環保署陳情。在陳情書中,我們強調停建焚化爐的損失可以被採用零廢棄策略所帶來的利益所抵銷,且利大於弊,而這在立法院永續會所提出的7座焚化爐評估報告中已清楚地證明。然而,環保署仍請民眾耐心等待他們三個月後的評估結論。
故事還沒完,反焚化爐運動還在持續著。現在民間環保團體正努力透過民眾教育、社區串聯來匯集力量,而社區組織對地方政府的遊說也正進行著。在這個官商密切連結的政治體制中,唯有更多民眾的積極參與,才有可能使政策翻轉。希望來自社會各階層的有心人士們,能挺身而出,加入我們的反焚化爐運動,一起實現民主的真諦,一起為催生零廢棄社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