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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看守台灣:越域引水工程爭議

 2009/09/13  台灣立報

88水災造成桃源鄉勤和村與那瑪夏鄉民族村被土石流毀村、甲仙鄉小林村崩山,一個月過後三地居民仍不時指控災難是因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所造成,不斷要求政府應查明真相,給社會明確交代。雖然監察院等單位已展開調查,但調查方向是否正確是真相可否重現的重要關鍵,筆者認為調查單位應從三個方向分別釐清爭議:一、該工程是否必要;二、該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缺失;三、88水災土石流災難與該工程的相關性。而其中以第一項最為關鍵,筆者將理由陳述如下:

一、越域引水隧道工程經過5段斷層、3段破碎帶;斷層帶分別為荖濃斷層、高中斷層、旗山斷層、表湖斷層及平溪斷層帶,破碎帶則分別為荖濃溪背斜軸部、荖濃溪向斜軸部、過河段與東引水隧道西洞口段等。為什麼在如此嚴峻的地質條件之下要進行越域引水隧道工程?88水災後從勤和、民族至草蘭溪各洞口段附近都產生嚴重崩塌,土石堆積高度全超過10米以上。

二、原住民基本法第20、21條規定在原住民地區開發土地、資源利用必須取得原住民同意,水資局強行在桃源施工,顯然是「行政暴力、圖利財團」的行為,侵佔原住民生存權益。

三、2006年高雄縣政府曾舉辦「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研討會,會議中水利署推薦學者:逢甲大學水利工程研究所龔誠山副教授報告:由於荖濃溪雨季濁度甚高,估計全年僅可取水80天,最多引水6千4百萬噸,僅為原計畫的4分之1,這樣的引水工程已完全不符合經濟效益。既然不符合經濟效益,水利署為何會繼續執行?

四、水利署當初為了說服社會大眾,在越域引水工程的效益分析報告中作出誇大的論述,「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每年效益高達1兆4,456億」,有必要追究論述官員與研究學者的責任。

五、水利署96年所作南部地區用水量的評估計畫中指出,經濟中度成長目標年110年每天需水量為401萬噸,已較92年推估的480萬噸,減少79萬噸/日,遠大於此越域引水工程預估每日取水量60萬噸/日。

六、近5年曾文水庫在颱風季節每年皆進行洩洪,顯見工程的效益嚴重被誇大,況且曾文水庫淤積嚴重,為何不以清除淤積代替越域引水工程?

而更不該興建的理由是在梅山與勤和之間,長久以來就已存在兩大超級土石流崩塌流域,花212億興建越域引水工程,只能說台灣人花212億興建一座3公尺高、全世界最貴的攔沙壩,而88水災只提前證明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的荒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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