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11.20 |  台塑在未經高雄縣環保局核准之情形下,將高雄仁武廠之事業廢棄物以  
 「建築水泥廢料」名義,報關出口至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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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1.29 |  該批廢棄物抵達柬埔寨施亞努港。 |  
  | 1998.12.15 |  右柬埔寨媒體報導,上週由台灣進口三千噸以厚塑膠袋做三層封包並標明  
 「建築廢料」的廢棄物,包裝上竟有骷髏危險標誌,懷疑是有毒工業廢  
 料或焚化爐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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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16 |  柬埔寨環境部長指出,柬國政府正在調查台灣有毒廢棄物傾倒在柬國南  
 部沿海施亞努市之事,並請聯合國發展組織協助檢驗調查。一旦檢驗出  
 是有毒物質,柬埔寨將把廢料送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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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17 |  ◎柬埔寨環境部長憤怒地表示,這批廢棄物不管有毒無毒都要運回台灣,  
 進口廢棄物的柬埔寨公司也要受重罰。  
 環保署懷疑,此批廢棄物為台塑高雄仁武廠未經許可運出之汞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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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19 |  ◎ 柬埔寨當地媒體報導,這批有毒廢棄物已造成一人無辜喪命。  
 柬國政府已逮捕一涉案者。  
 ◎ 環保署呼籲柬國政府盡快與我官方直接聯絡,並稱對台塑在未  
 經政府許可下將廢棄物運往外國之行徑要加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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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21 |  柬國民眾示威,抗議政府官商勾結自台灣輸入有毒廢料。 |  
  | 1998.12.22 |  右◎ 柬國民眾反毒暴動擴大、數萬餘民眾逃離施努亞市。來自泰國的有毒廢棄物專家抵達柬國,協助五百名柬埔寨軍人清理此批廢棄物。  
 ◎ 外交部指柬國政府未與我國接觸及提供資料,就一再透過媒體宣染我國為污染輸出國,我國無法接受。  
 ◎ 環保署表示,在柬國官方未通知我方前,暫不採取任何行動。對台塑將汞污泥以「混凝土塊」名義當一般貨物輸出,環保署則顯低調,只表示目前廢棄物之輸出入未與進出關作業結合。  
 ◎ 台塑表示,運往柬國之汞泥塊,汞含量在0.1至0.09ppm之間,低於我國環保署0.2ppm之標準,且經環保署檢驗證明,確實沒有公害疑慮,亦不會對人體有立即危害。對於外電說柬國民眾因此死傷一事,台塑則斥為無稽之談。  
 環保團體「綠色陣線」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前往柬埔寨調查實際情況,希望有助於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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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23 |  環保署急電柬國環境部長,希望柬國同意環保署派遣調查團,會同有公信力的國際組織,前往柬國調查事實,並釐清責任。 |  
  | 1998.12.24 |  ◎ 柬埔寨副總理表示,被棄置在施努亞市的毒廢料將盡快運回台灣,並將控告台塑,要求賠償。  
 ◎ 由於高雄縣政府反對柬國將汞污泥退運,環保署表示,該批廢料民國 82 年經地方環保局檢驗確認為無害一般廢棄物。但如果真的有毒,將要求台塑依巴塞爾公約運回國內處理,但亦「不排除」運往第三國處理。  
 台塑再次澄清,運往柬埔寨的三千噸汞污泥廢料是屬於無毒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希望國內大眾不要受外電不實報導所誤;並強調台塑長期以來致力於環保的國際形象,絕不能因為這次單純的廢料輸出事件,而遭受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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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25 |  ◎ 柬國環境部長指出,台塑棄置之汞污泥樣品送至新加坡實驗室化驗後,初步證實汞含量達675ppm,結果顯示含有劇毒。  
 ◎前往柬埔寨調查汞污泥事件的環保團體「綠色陣線」成員,於晚間攜帶汞污泥樣本回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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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26 |  ◎ 「綠色陣線」自柬埔寨所帶回之汞污泥採樣樣品送交環保署進行檢驗,環保署承諾最快三天後檢驗結果就可以出爐。  
 台塑指柬國公佈之檢測結果錯的離譜,決定聘請歐美專家現場採樣,以證明此批汞污泥不具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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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28 |  ◎ 世界衛生組織及日本汞中毒專家表示此批廢棄物應無立即危險,但長期對人體健康有害,建議以安全之方式將此批廢棄物立即撤走。  
 ◎ 環保署公佈「綠色陣線協會」自柬國所帶回之汞污泥樣本檢測  
 結果,溶出試驗為0.284ppm,而總汞含量為346ppm,皆高於台塑所稱 0.096ppm 與 100ppm,並且超過我國環境法令規定的0.2ppm 標準,顯示此批汞污泥為「有害物質」;環保署並要求台塑儘速將汞污泥運回處理。  
 外交部長胡志強對台塑汞污泥檢測出「有害」後,一改之前的強硬態度,立即表明此為一個案,與台灣政府無關,希望台塑能儘速出面解決,使傷害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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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29 |  ◎ 高雄縣政府發表聲明,堅拒台塑汞污泥退運,縣長余政憲表示「出口水泥塊,卻運回有毒廢棄物」,要求台塑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將汞污泥運至第三國處理。  
 針對汞污泥樣品被檢測出為「有害物質」一事,台塑質疑環保團體此次檢測的採樣及檢測代表性,並重申此批汞污泥已於民國82年檢測過了,絕對低於0.2ppm之標準值,應屬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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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30 |  ◎ 世界衛生組織委託日本專家阪本峰至柬埔寨檢驗之汞污泥初步結果今天出爐,而其所取得之五個樣本總汞含量只有一個低於台灣所驗的346ppm,其餘四個皆高於該數值,最高甚至達 4000ppm,顯示該批汞污泥非常有害。  
 ◎傳出台塑汞污泥可能運往美國或德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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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12.31 |  ◎台塑檢驗團今赴柬埔寨採樣,並致函柬國總理韓森表示歉意。  
 ◎ 台塑聲明將把汞污泥全數運出柬國,並轉運美國或歐洲處理,絕不會運回台灣。  
 環保署針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表示將來不論有毒或無毒廢棄物,都必須經中央機關許可後,才能輸入、輸出、過境或轉口,違者將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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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1.01 |  ◎ 綠色陣線由柬埔寨所帶回之汞污泥樣品,經由元智工學院所檢測之結果顯示,總汞含量為367ppm,溶出試驗為0.308ppm,顯示此批汞污泥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柬國不滿台塑態度輕忽,拒絕台塑現場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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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1.03 |  台塑決定將汞污泥運往美國處理,並將採回之樣品送交環保署及歐美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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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1.06 |  台塑公司表示,最快在七十五天內將汞污泥運往第三國處理。 |  
  | 1999.01.15 |  柬國官方不滿台塑關閉溝通管道,擬向國際法庭控告台塑。 |  
  | 1999.01.16 |  元智大學驗出由媒體所攜回之汞污泥樣品發現,台塑這批汞污泥很可能不是以硫粉做為固化劑,而是使用石膏固化,如此汞容易釋出,不利於生態環境 |  
  | 1999.01.19 |  柬國首度提出官方文件,要求我國政府促台塑公司釐清處理進度和解決賠償問題。 |  
  | 1999.01.21 |  承包台塑汞污泥一萬七百噸的運泰環保公司負責人林瑞和,被治安機關列為治平專案對象,予以逮補。 |  
  | 1999.01.29 |  北韓願接受台塑十萬噸汞污泥;台塑:沒考慮過北韓 |  
  | 1999.01.30 |  汞污泥案,柬國傳訊九涉案官員 |  
  | 1999.02.04 |  柬埔寨三名高級官員來台與台塑協商清運時間及賠償問題 |  
  | 1999.02.06 |  柬國來台官員與台塑發表聯合聲明,台塑承諾將汞污泥運往第三國或台灣,並於六十天內完成清理及裝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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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2.25 |  台塑與柬埔寨政府正式簽訂契約,保證於六十天內將汞污泥全數運離 |  
  | 1999.03.12 |  台塑公司表示將在四月底前將汞污泥運離柬埔寨,運往美國加州處理,並已獲得美國環保署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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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4.01 |  ◎ 因台塑汞污泥成分過於「複雜」且資料不符,加上國際環保團體之壓力,美國環保署撤回運往加州處理之許可。  
 ◎台塑表示,將再運往其他海外地區處理,絕不放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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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4.03 |  台塑汞污泥已由柬埔寨起運,將以不通關不入境方式,暫存高雄港。 |  
  | 1999.04.08 |  台塑汞污泥運抵高雄港,卸下357只貨櫃,環保署承諾這批汞污泥一定會於六十天內離台(第一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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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5.05 |  台塑仁武廠長等人,涉嫌偽造清運處理單、不實申報出口含毒汞污泥,檢方以嫌疑人身分追究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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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5.20 |  偵辦台塑汞污泥非法清運之檢方,起訴包括前台塑仁武廠長、運泰環保清運公司負責人等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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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6.02 |  台塑汞污泥暫存高雄港期限將屆,環保署表示,屆時如未運出國境,除了沒收五千萬保證金外,將依廢清法規定,按日連罰,每天處罰台塑6-15萬元,直到運出國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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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6.04 |  台塑汞污泥運美處理,反對聲浪已由環保團體升高至美國會議員,因而短期內無法運至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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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6.06 |  汞污泥暫存高雄港到期,環保署同意台塑再延六十天。(第二次展延) |  
  | 1999.06.22 |  傳台塑汞污泥可能運往美國愛荷達州處理。 |  
  | 1999.08.04 |  台塑表示,汞污泥空鐵桶將於23日運往美國處理,之後再考慮汞污泥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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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7.23 |  因國際環保團體擬在公海阻擋,台塑汞污泥桶運往美國一事確定取消,台塑表示不排除運往中國大陸。  
 針對柬埔寨汞污泥事件釀成國際公害糾紛,損及國家形象,監察院糾正環保署、高雄關務局、高縣環保局之行政疏失。右45 |  
  | 1999.08.02 |  台塑汞污泥運美無望,傾向境內處理。 |  
  | 1999.08.03 |  台塑汞污泥將改境內處理,環保署有條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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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8.04 |  台塑尋求環保團體對「境內處理」模式的支持,並表示台塑願意在公開且受監督的機制下,妥善處理這批汞污泥,並由學者專家、環保團體、當地民組成監督小組,希望本案能成為國內事業廢棄物處理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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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8.05 |  台塑汞污泥輸往美國計劃受挫,向環保署申請退運,存放在高雄港之汞污 泥可能以「境內處理」模式運往台塑雲林麥寮廠區;另方面也不排除境外 處理,繼續與國外接洽。而此消息一傳出,雲林地方人士立即表達激烈反對立場,反對汞污泥入侵雲林麥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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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8.06 |  ◎環保署首度公開台塑輸往柬國汞污泥歷次檢測結果,其中,世界衛生組織(WHO)檢測土壤狀樣品含汞量最高甚至高達800ppm,而香港環保署檢測兩黑色圓柱體樣品,則分別高達1497ppm和3984ppm。  
 ◎ 環保署限台塑一週內提出境內處理計劃,希望台塑能成為國內事業廢棄物處理之範例,並同意再次展延45天(第三次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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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08.18 |  汞污泥運至六輕麥寮廠區處理,因雲林縣長改選而增添變數。 |  
  | 1999.09.16 |  台塑汞污泥暫存於高雄港的展延期限將屆,環保署同意台塑將汞污泥退運至高雄仁武廠暫存。然而高雄縣府及仁武鄉民眾的強烈反對,為此增添許多變數。 |  
  | 1999.09.20 |  台塑「暫存」於高雄港375個貨櫃的汞污泥,因地方反對運回仁武廠,故環保署再次給予台塑延期(第四次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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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10.14 |  我國對台塑從柬埔寨運回含汞廢棄物的第一份官方檢測報告出爐,這批廢棄物不論是固化體或土壤狀物質,汞溶出值及含汞總量都有異常偏高的現象。根據環檢所報告,一百七十個樣品溶出值在0.001到1.46ppm之間,百分之八十的信賴區間為0.274ppm,超過我國法規標準0.2ppm;而含汞總量部分,最低16.7到最高3710ppm,百分之八十信賴區間為600ppm。 |  
  | 1999.10.20 |  經過四度延期,台塑暫存高雄港之汞污泥還是沒找到出路,因此環保署只能給予台塑「繼續延期」(第五度展延)。至於再延多久,環保署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具體期限。 |  
  | 1999.11.09 |  法國環境部產品及廢料局副局長表示,台塑汞廢料運往法國處理的計劃已胎死腹中。而法國環保團體則指台塑目前試圖將其廢料運至德國處理。 |  
  | 1999.10.24 |  環保署長蔡勳雄回答立委質詢時表示,汞污泥暫存高雄港可延  
 至明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