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情資有誤 拒反核德男入境國賠12萬
2015-07-30 · shelly · 環境行動志工 · 點閱數:459
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何男曾參與核能議題討論且支持反核。翻攝台南社大新聞網頁
2015年07月30日11:41
曾於台南社區大學當志工的德籍青年何丹霖,前年3月8日搭機來台時,被移民署以他曾違法參加「611全台反核行動--縣市火車串連造勢活動」,拒絕入境並遣返,且禁止來台3年,他認為移民署處置不當,訴請國賠,今獲台北地院判准12萬5000餘元確定。
何男於2010年間來台擔任環境志工,2011年7月回德國,前年3月8日再次搭機來台時,被移民署以他於2011年6月在台南參加未經合法申請的「611全台反核行動-縣市火車串連造勢活動」,從事與許可居留不符的活動,已違《移民法》,處分他禁止入台3年。
何男認為,自己沒有從事非法活動,卻遭拒絕入境,損失機票2萬餘元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一審台北簡易庭判賠機票費用2萬餘元,移民署及何男均上訴,台北地院認為,移民署情資有誤,且無法證明何男曾參加違法活動,事後也已撤銷何男的禁入台令,明顯有疏失,除應賠償機票損失,也應賠償何男人格權損失及精神慰撫金10萬元。(劉志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