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垃圾島20140212
台灣不是垃圾島
黃煥彰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世界電子廢棄物現況
2013年底聯合國智庫組織公布的研究報告顯示,到2017年時,全球電子廢棄物重量幾乎可相當於200座帝國大廈的規模,屆時將會多增加33%的電子垃圾,約為6540萬公噸重,這個數量是埃及吉薩大金字塔的11倍之多。 面對日益嚴重的電子廢棄物問題,聯合國協同各地政府、非政府組織以及科學機構發起「解決電子廢棄物問題計劃」(Solving the E-Waste Problem Initiative, StEP),在針對全球的電子廢棄物情況進行調查後,呼籲各方正視相關問題的嚴重性,並攜手共同解決。報告同時也調查了電子廢棄物輸往哪些地點,電視、電腦、螢幕及手機等被淘汰的電子電機產品,多被送至香港、中南美洲、中東等地。身為報告作者之一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人員柯爾臣(Randolph Kirchain)則指出,不過香港並非這些垃圾的最終歸宿,它們大部分會轉到阿聯酋或中國大陸。其他大型電子部件則主要出口到墨西哥、委內瑞拉、巴拉圭和內地,多數最終會送到貧窮國家。
電子廢棄物中有毒污染物質主要包括來自電路板、電子零件等之電子廢棄物因電鍍而含有氰化金鉀,重金屬類污染物鈹、汞、六價鉻、鎘、鉛、鋇,塑料相關污染物聚氯乙烯(PVC的製程需加入含有機錫、鉛、鎘的安定劑,以及含鄰苯二甲酸二脂的塑化劑)與溴化阻燃劑等。所以在拆解、焚化、酸洗與熔煉過程會造成空氣污染、水污染與土壤污染,同時會影響到附近居民的健康,另外龐大的終級垃圾無處掩埋對環境傷害更大。
美國每年約有50%~80%的電子垃圾被出口到以中國為主的亞洲國家,而日本每年廢棄的100萬台家用電腦中,以正規管道回收煉製率不到10%,絕大部分都輸送給了發展中國家。美、日等國家研究發現,雖然電子廢棄物處理技術非常先進,但考慮其整體產業鏈建構成本,尤其是外部成本,如儲放空間、空氣、河川與土壤污染等成本,還不如把這些電子廢棄物送到發展中國家處理更划算。電子廢棄物處理需經回收或外國進口經運送至中游處理場所進行拆解、分類、粉碎、篩選等處理程序後,再送入熔煉廠,提鍊純化出金、銀、鉑、鈀等貴金屬及單一金屬,再供應下游相關銀樓業或鍊銅、鍊鋁、薄膜濺鍍廠工業原料所需。美、日的人力與土地成本高,另外拆解是種高危險行業,外國工人的工資、保險和福利都會上昇,一旦出現工安事故企業很可能血本無歸。國際刑警亦指出,接近1/3從歐盟出口的貨櫃中均藏有違法電子垃圾,由於歐盟沒有嚴格禁止把可再使用的電子廢棄物出口至海外,很多企業會虛報電子垃圾仍可使用,賣到國外處理以節省開支。
台灣政府『進口公害、救經濟』
當世界所有先進國家對日亦增多的電子廢棄物束手無策時,2013年10月2日,台灣環保署反世界潮流而行,將提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最大變革在將廢電線電纜、廢電壓器、光碟片、通訊器材、電子零組件、廢電腦、廢家電、廢印刷電路板及其廢料等12項混合五金廢料,原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放寬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環保署官員指出,放寬認定標準後,這12項五金廢料就能合法進口,擴大國內再生業者料源。環保署官員表示,國內資源再生業者的技術相當先進,卻苦於缺乏回收料源,不少業者乾脆出走到大陸,新標準上路後,將有助國內再生產業發展,然而國內資源再生業者的技術再怎麼好有比美、日、歐好嗎?斷然開放必將台灣推向垃圾島。
2013年10月29日,多個環保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12項混合五金廢料開放進口,12項混合五金廢料開放;其實含概上千種各式電子廢棄物的開放,環保團體批評環保署此舉是進口公害、圖利少數業者,只會加劇台灣環境負荷,呼籲環保署懸崖勒馬,立法院也應負起監督責任,阻止災難發生。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回應時技巧的拋出,政策是在兼顧環保及國內稀有戰略物質的取得等周全思考下而研議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潘朵拉的盒子---『稀有戰略物質』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竟將開放進口處理電子廢棄物,冠上為了儲備『稀有戰略物質』,何謂政府口中稀有戰略物質,其實是指稀土元素。稀土元素是鑭系元素群的總稱,包含鈧Sc、釔Y及鑭系中的鑭La、鈰Ce、鐠Pr、釹Nd、釤Sm、銪Eu、釓Gd、鋱Tb、鏑Dy、鈥Ho、鉺Er、銩Tm、鐿Yb、鎦Lu,共17個元素。稀土元素可再分爲「輕稀土元素」和「重稀土元素」「輕稀土元素」指原子序數較小的鈧Sc、釔Y和鑭La、鈰Ce、鐠Pr、釹Nd、釤Sm、銪Eu。「重稀土元素」原子序數比較大的釓Gd、鋱Tb、鏑Dy、鈥Ho、鉺Er、銩Tm、鐿Yb、鎦Lu。鑭系元素主要是電子排在4f軌域,其化學性質相似,是銀白色為主的活動金屬,常呈+3價。然這些元素並不如其名『稀土元素』那麼稀少。例如,鈰在地殼中的含量與錫近乎相等,而釔、釹、鑭都比鉛更豐富。其餘的稀土元素,除钷(Pm)外都不少於銀,而比金豐富得多。
稀土元素在冶金、電子、化工上都有廣泛的特殊用途,從日常生活用到的汽車觸媒轉換器、石油精煉用催化劑、永磁馬達中的磁性材料、玻璃及陶瓷的染料等,到特殊領域用途如航太零件、電子、雷射、核能工業等,簡而言知是高科技產業中不可或缺的添加物質。稀土金屬亦是綠能產品生產過程中常會使用的填加物,如電動車用永磁馬達,每輛電動車約需用到1,500克的磁性材料當中就
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稀土消費國之一,日本被分配到稀土總進口量約3.8萬噸占世界稀土應用總量近30%,但日本也是目前世界上應用稀土實現附加值最高的國家,用於高新技術領域的稀土占到其總用量的90%以上,主要應用在永磁與拋光材料方面,因此日本從2007年起開始實施稀有金屬替代材料開發專案,針對銦(In)、鏑(Dy)、鎢 (W)、白金(Pt)、鈰(Ce)、鋱(Tb)等進行替代材料的研發。美國是世界上另一個稀土應用大國,用於高新技術領域的稀土占到其總用量的77%。因此,工業大國才將稀土金屬是為戰略資源(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我們不反對政府為國防工業需求建立戰略稀土元素庫存,但我們反對政府假借建立『戰略稀土元素庫存』之名,號稱可從電子廢棄物中提煉戰略稀土元素,變成執行開放廢五金進口合理化的理由。台灣並非工業大國,稀土元素進口從2006 年大約3,500噸,逐年下降至2010 年的1,400 噸,在2011年台灣日光燈之稀土元素進口量為9.32公噸。台灣對稀土元素需求量不高,稀土元素價格目前亦屬合理波動範圍,絕不如環保署刻意引用『危言聳聽的研究報告』處於長期飆升狀況,同時台灣目前技術亦無法將化學性質相近的17種鑭系元素做有效分離。從電子廢棄物中提煉戰略稀土元素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愰子,這樣的政策不但圖利財團,將把台灣推向『國際垃圾島』。
根據財團法人中技社,103年6月專題報導,『台灣稀有資源循環發展策略』,第33頁、表2-12稀有資源價格走勢圖(如下表),特別強調論述:從2009年到2011年7月,稀有資源價格漲幅達9.8至47.2倍,故後面建議台灣需建立我國稀土元素儲備量530.8噸,同時建議台灣應鬆綁環保法規,因台灣環保法規禁止電子電器進口,應將廢棄物分至為資源物。
跟據富寶月報報導,以氧化鏑價格走勢圖為例(其餘稀土元素走勢相近)
2010年下半年,即稀土大漲之前,氧化鏑市場價格是人民幣140萬元/噸左右,2011年6月氧化鏑價格在人為炒作之下,曾飆升至1400萬元/噸。但2013年6月報價120萬元/噸,2014年1月報價170萬元/噸左右。財團法人中技社特選2011年2月至6月,人為炒作不合理飆升階段進行切割性論訴述,其研究動機、方法、公正性與合理性另人質疑,環保署有責任告知,台灣從進口電子廢棄物提煉17種鑭系元素,每種每噸提煉成本是多少?否則當價格崩盤時,不就「賠了夫人又折兵」。
被質疑的動機與危機
一、動機
根據巴賽爾公約,OECD國家不能把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出到中國這一類發展中國家;近日巴賽爾公約又召開會議達成一個共識,要求OECD 國家完全不能出口任何有害廢棄物;也就是,只要是OECD 國家,其所產出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就必須自行解決,此一共識可能在不久的未來就會實施。
美國雖為OCED會員國,卻不是巴賽爾公約的會員國,以後美國就不能把這些廢五金送到中國;另一方面,因為台灣不是巴賽爾公約會員國,美國可以將這些廢棄物送進來,一旦環保法規修正,原本被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變成一般事業廢棄物,就能開放進口。服貿協議通過後中國處理電子廢棄物的企業,為了找料源,選擇來台灣設廠或與台灣業者合作,並非不可能。
二、危機
1. 環保署告訴人民台灣廢棄物處理經嚴格管理,清運機具裝有GPS,但這樣的管理措失只限於垃圾車與有毒廢棄物之清運。當廢五金料從有害事業廢棄物變成一般事業廢棄物後,世界電子廢棄物進口後就『全面失控』了,因為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或料源的運輸,清運車輛不需裝設GPS。
2. 當廢五金料從有害事業廢棄物變成一般事業廢棄物後,環保署將輸入許可的審查權下放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只有害廢棄物才需經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十二項廢五金開放,背後代表幾千種電子廢棄物的開放,未來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下,認定標準、關說、賄賂、污染都將緊跟而來。
3. 環保署號稱強化混合廢五金料處理後殘餘物管理,增列「混合廢五金料處理後殘餘物」為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之管制對象。混合廢五金料處理後殘餘物重金屬含量特別高,但重金屬一般很穩定,以弱酸溶出實驗來認定,會被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當這些廢棄物經掩埋後,經自然環境物理、化學作用與生物作用,時間久了就自然溶出變成有毒廢棄物,將造成更多的環境污染(二仁溪的歷史經驗是最佳的證據)。混合廢五金料處理後殘餘物(如圖),應被固化掩埋才安全。
混合廢五金料處理後殘餘物重金屬含量特別高
埋在二仁溪沿岸的電子廢棄物時間久了造成溶出
4. 吳天基說101年廢電子電器物品類的回收率達80.41%,其中80%均已轉為再生料循環利用。這也等於告訴全民廢電子電器再利用至少產生20%的終極垃圾需進入國內掩埋場。同時廢電子電器因使用的複合材料含有多種化學物質的混合物,其回收後因經再分離與純化成料源成本極高,複合材料難以進到再生料做循環利用,環保署對這一部份的再利用應說明清礎。另外當世界電子垃圾絡繹不絕進入台灣,每5卡車進來就產生1卡車的終極垃圾,請問環保署台灣垃圾掩埋場在那裡?各縣市掩埋場準備好了嗎?
環保署要進行這麼大的政策改變,理應先進行政策環評,詳細評估掩埋場空間是否足夠?是否應成立處理專區?該開放創造多少就業機會與薪資水平?有何配合的稽查制度?如何建立開放認定標準?作業過程儲放空間何去何從?環境污染整治成本?
而經濟部應協助生產製造業從改良產品材料設計與以最大限度地簡化產品的拆解為核心思維,提升產品競爭力進而促進經濟發展。而不是『進口公害、救經濟』,以政策鬆綁犧牲空氣、水、土地等自然資源來圖利少數財團,台灣不是垃圾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