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業者亂倒石灰 台塑:僅託運合法物質
2013-01-26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654
台南地檢署與環保單位查獲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違法濫收台塑六輕生產的「水化副產石灰」,經檢驗這些石灰的酸鹼值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已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化,麻豆官輝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陳燕輝昨天遭檢察官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及工務局已針對土資場的違法行為依法裁罰,檢方表示,台塑是否涉案待進一步查證。
不過,台塑集團發出新聞稿澄清,公司已對本案相關合約廠商進行清查,並可配合檢調需求提供充分必要資料,以澄清疑慮。
台塑石化表示,副產石灰是台塑化合法登記為產品的物質。但僅由合約廠商載運副產石灰產品至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拌合後作為場內級配回填材料使用,絕無假借副產石灰之名,託運其他物質或夾雜廢棄物離開六輕廠區。
檢方24日在台南市麻豆區官輝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及左鎮區宏昇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查獲業者正傾倒「水化副產石灰」的貨車十餘輛,經環保署人員採樣檢測,發現酸鹼值分別為12.77及12.9,都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PH不得大於12.5的標準。且在官輝查獲非法傾倒的焚化爐飛灰數十噸。
檢方認為此與一般產品的買賣模式不同,懷疑這些東西是否為「水化副產石灰」,還是另摻有其他事業廢棄物,也懷疑是否有以販售產品之名行委外處理事業廢棄物之實。
台塑石化說明,公司委託環保署認證的檢測機構長期依環保署公告標準檢測方法進行產品酸鹼值 (pH)檢測,確認pH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12.5標準,非標準pH檢測方法易受溫度等檢測條件因素干擾,致pH檢測值偏高。但絕無假借副產石灰之名,托運其他物質或夾雜廢棄物離開六輕廠區。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201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