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杯子買飲料 台南120店竟沒優惠
2011-05-03 · shelly · 環境資訊互動網 · 點閱數:1490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1.05.02 03:27 am
稽查自備飲料杯折價 / 鄭惠仁
環保署昨天起針對連鎖速食店、便利商店及飲料店,實施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或環保杯,須折扣或加量的優惠措施,台南市環保局昨天稽查台南400多家飲料店,共開出120張違規勸導單。
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說,5月1日起,業者對於自備飲料杯或環保杯的消費者,應給予折扣或加量等優惠措施,還未實施優惠措施的業者,應給消費者兌換飲料杯回收獎勵金每2個1元,並設置回收筒。
環保署簡任技正邱濟民、張皇珍昨天率隊稽查9區共400多家飲料販賣門市。經稽查有293家符合相關規定,120家不符規定,並開出違規勸導單。張皇珍說,6月1日起將對不符規定的業者進行複查,若仍不合格,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在東區長榮路稽查清心福全冷飲店時,執行長戴文雄指出,該店各門市早在今年初就實施「自備飲料杯享優惠」的措施,也看到許多民眾自備飲料杯買飲料。
稽查人員來到成大附近某便利超商,發現「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的字太小,要求改善。
南市連鎖速食店、便利商店及飲料店共約94個品牌、1471家門市,目前有實施自備飲料杯優惠措施的共35個品牌、1119家門市,尚未核可減量優惠措施的有59個品牌、352家門市。
【2011/05/02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