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國團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的「營利」行為,政府耗費公帑為其重建道路、破壞森林,製造「大崩塌、大土石流」的不定時炸彈
2011-01-03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1017
文(整理)/圖:蔡智豪
救國團以年租7,836元的低廉成本,向林務局承租阿里山二萬坪地區的國有林地,經營「營利」性質的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此區域屬飯包服山(標高 2,115公尺),它是二代、三代堆積、修砌而成的「假山」,欠缺相對穩定的岩層結構,最懼怕飽和水的侵蝕,且是河川谷頭向源侵蝕的最佳對象之一,此類型 「山體」最忌諱開發(1)。
救國團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對外的聯外道路,ㄩ字型環繞飯包服山,切斷了4分之3以上的山頂部位基腳,因而造成山體極不穩定;而林務局近年更於此二萬坪東南 上坡 (約阿里山公路87.5K)兩山雨水匯集的凹陷地,進行伐木、棄土、興建大型遊覽車的停車場,並放任周遭柳杉林下大規模種植山葵,以致八八豪雨灌注,讓青 年活動中心破天荒徑流洪峰的水深高達180公分,各種人為的因素,因而造成飯包服山南向坡(聯外道路)的大崩塌(1)。
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林務局、公路單位未能檢討飯包服山大崩塌的起因,居然耗費更多公帑,重建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的聯外道路,為重建此道路,相關單位 伐除柳杉林,且絲毫不顧此道路工程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問題,及日後可能引發大規模的崩塌與爆發土石流對下游聚落居民的危害。
2010年4月20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政府相關部門多頭馬車各行其事,未能深切檢討河川治理的 核心問題,進而造成政府一方面大花納稅人的血汗錢清淤土石,另一方面卻為救國團的「營利」行為,耗費公帑於上游製造更多的「大崩塌、大土石流」。此不符社 會公義、危害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現象,值得政府相關部門檢討,也建議檢調、監察單位介入調查。
參考資料:(1)陳玉峰,2009。阿里山八八地變勘查報告。
作者: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
圖1.政府為重建救國團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對外道路,伐除柳杉林。2010/03/01
圖2.重建後的聯外道路,崩塌的邊坡鋪上稻桿,種植草皮,「表面工程」埋下大崩塌的不定時炸彈。2010/11/17
圖3.林務局放任聯外道路上方的柳杉林下大規模種植山葵,而造成水土保持的問題。2010/11/17
圖4. 林務局於二萬坪東南上坡(約阿里山公路87.5K),進行伐木、棄土、興建大型遊覽車的停車場。2010/11/17
圖5.目前在「營業」的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2010/11/17
圖6. 台灣生態學會為監督國有林地租用,向林務局申請相關資料,林務局以此行為會侵害「救國團」為由,拒絕提供。2010/06/03
圖7.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田秋堇、黃淑英、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台南市社區大學代表黃煥彰、綠黨召集人潘翰聲,12/29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http://www.ecology.org.tw/epaper/view.php?id=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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