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工業污染 環署查土壤地下水
【立報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為防止工業污染農地,環保署清查已關廠並有潛在污染性的工廠土地,98年度擴大辦理鋼鐵廠、電鍍廠、染顏料廠、皮革廠、木材防腐廠及電子廠等50家廢棄工廠進行調查,確定有28處土壤或地下水遭到污染。環署23日表示已責成各縣市政府列管。
桃園污染場址最多
環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說明,這28處污染場址有4處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達管制標準、22處場址土壤污染達管制標準,另2處場址地下水污染達管制標準。依縣市分布區分,桃園縣有9處為最多,其次為台北縣、高雄市、高雄縣均有4處、台南縣2處;台北市、台中縣、南投縣、台南市及屏東縣則各有1處。
據了解,這28處場址多屬製程或廢棄物所造成的污染,污染業別以金屬基本工業7處為最多,其次為金屬表面處理業及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均有4處;基本化學工業及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製造修配業均有3處。蔡鴻德表示,污染類型仍以重金屬污染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污染為主。
目前環署已將污染場址移請各縣市政府逕行列管。為避免污染擴大,環保署也責成地方環保局查察工廠附近是否有居民使用地下水、種植食用作物或養殖等情形。
蔡鴻德說,環保署自94年起已公告指定17類事業,在土地移轉時或設立、停業、歇業前要辦理用地土壤污染檢測;99年起也將擴大增加13類事業管制,一旦發現關廠工廠有污染之虞,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追究污染者責任。
此外,環署自90年起也陸續辦理全國農地、加油站等土壤、地下水調查。因工業運作生產為土地污染最重要來源,蔡鴻德表示,將在4年內完成全國3萬餘家廢棄工廠盤查作業、針對全國174處工業區進行土地品質全面監控。
廢棄工廠多不良債權
蔡鴻德表示,在清查工廠時,意外發現許多廢棄工廠的土地所有人移轉或被融資銀行是為「亟待處理的不良債權」。環保署建議,與企業融資往來密切的商業銀行體系,應特別強化工業用土地作為融資擔保時的土地品質,在資產鑑價時將土地是否有污染之虞納入評估,並委託具公信力機構執行必要檢測,可避免擔保品土地因受污染而致實質價值減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