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環評沒撤都是假的」籲環保署廢止歐欣掩埋場環評【中時】
2022/12/29 中時 曹婷婷
歐欣掩埋場的場址為世界遺產地景,也是淺山生態方舟。(台南社大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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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於12月21日發函廢止歐欣公司「南區(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興辦事業計畫書」,環團今天呼籲環保署、台南市政府跟上經濟部腳步,廢止歐欣掩埋場環評說明書,南市府也應將龍崎工業區全區變更為符合保育用途的使用分區。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召集人黃煥彰直言,環評沒撤,都是假的。
看守台灣祕書長謝和霖表示,2019年2月19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宣示,經濟部核發龍崎掩埋場輔導設置文件在當年3月10日到期後將不再展延,即經濟部不再輔導歐欣於龍崎設置掩埋場,而南市府認為既然該輔導設置文件已不再展延,表示該開發行為不再獲經濟部許可,同年10月函知歐欣,不再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歐欣不服,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法院今年5月以此興辦事業計畫書未見經濟部廢止等理由,判決南市府敗訴,撤銷市府此函文效力。此判決引起關心此案的環保團體與立委關注,要求經濟部應撤銷該掩埋場的興辦事業計畫書,立委陳椒華也召開公聽會,經濟部12月21日發函歐欣,以所據事實有所變動且涉及公共利益為由,廢止此興辦事業計畫書。
黃煥彰表示,環保署於2003年通過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2006年6月2日經濟部核發該掩埋場開發案的輔導設置文件、2009年7月29日經濟部同意歐欣公司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的興辦事業計畫書,2010年環保署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現經濟部因所據事實有所變動且涉及其他公共利益,廢止興辦事業計畫書;因國家特殊需求而通過的環評與環差,難道不需要廢止嗎?
黃煥彰指出,歐欣掩埋場該地現況與環評當時差異非常大,2003年環說書中原本75公頃掩埋場區已有28公頃畫入地質公園,環保署不能對這個事實視而不見,更不能對民間要求廢止歐欣環評的訴求漠視不理。
黃煥彰也批環評粗糙,環團提供許多新事證,強調此區終年有地下水斷層剪切構造密集不適合蓋掩埋場,請退輔會收回或買回歐欣土地,納入地質公園及西拉雅國家風景區,要求環保署應基於歐欣掩埋場的興辦事業計畫書已廢除、地質風險考量與淺山生態保育等事實,立即廢止歐欣環評計畫書,才是負責任作法。另也要求南市府除應再次發函歐欣公司廢止水土保持計畫書外,也應依區域計畫法與國土計畫法,把龍崎工業區全區變更為符合保育用途的使用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