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廢棄物天堂? 時力批執法差【聯合報】
台南市 2022-02-19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173
2022-02-19 01:07 聯合報 / 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質疑南區鯤鯓路魚塭遭填埋大量營建廢棄物。圖/林政翰提供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調查農業區遭濫倒營建廢棄物嚴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天說,營建署統計台南違規數430件全台第2,結辦數118件全台倒數第3,質疑台南農地成為廢棄物天堂,並舉南區鯤鯓路3處魚塭被填埋營建廢棄物,明顯違法。市府說,近5年受理違規檢舉1602件,都責成清除並移送、裁罰,3處魚塭未經審核通過即填土,已開罰33萬元,會持續加強稽查。
陳椒華說,她這2年處理的濫倒廢棄物案以台南最多,包括後壁、學甲爐碴及安南底渣、東山服務區事業廢棄物,土地包括工業區、國有地、農地和魚塭,顯示台南廢棄物及廢土濫倒嚴重,台南社大多年來屢次蒐證檢舉,濫倒卻檢舉不完,市府執法成效差,屢遭詬病。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副研究員林政翰說,南區鯤鯓路3處魚塭土地皆屬農業區,約30公頃農地持續被填埋,土方夾雜大量營建廢棄物,明顯違法。
農業局說,鯤鯓路旁魚塭是經核可的水產養殖設施容許使用案,也有土方證明,環保局稽查未發現有回填混凝土、磚塊等營建廢棄物,因出流管制計畫尚未審核通過即填土,市府已開罰33萬元。
農業局指出,依法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的物質,若不符合農業使用,即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移送地政局、都市發展局裁處。
環保局說,農地違規使用案件多因濫倒業者心存僥倖及少部分民眾未諳填土規定,除持續強化環檢警聯合稽查,並針對非法棄置熱區架設移動式攝影機監視,嚴格把關並多面向防堵,全力降低濫倒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