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工業區爐碴汙染 立委促速清除【聯合報】
2021-08-11 02:34 聯合報 / 記者鄭惠仁、吳亮賢/連線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接獲陳情,台南學甲工業區遭不當掩埋爐碴廢棄物,造成國有地地下水強鹼汙染,接近腐蝕性有害廢棄物程度。記者謝進盛/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開記者會表示,民眾陳情台南學甲工業區遭不當掩埋爐碴廢棄物,造成地下水強鹼汙染,酸鹼值達12.4至12.5,接近腐蝕性有害廢棄物程度。她要求相關單位盡速責成汙染行為人明祥馨公司清除,必要時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釐清不法事項。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為監控學甲爐碴影響地下水情形,在周界上游設地下水監測井,並於5月17日、6月8日及7月14日採樣,地下水質監測結果8項重金屬檢測皆低於汙染監測標準值,PH值約7左右。在掩埋區內爐碴未清除前,都會在區外下游處執行地下水監測,確認是否因爐碴填埋有影響。
陳椒華說,去年要求國產署在遭埋爐碴國有地設監測井,發現當地不只填埋爐碴,還有爐石粉,造成地下水強鹼汙染;學甲里長李新進也表示,國有地廢棄物掩埋3、4公尺深,開挖後有爐石粉。
陳椒華質疑,經濟部工業局去年9月就函覆台南市環保局,明確表示爐碴不能作為工程填地材料,爐石粉更不是可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台南地檢署去年前後兩次到學甲工業區開挖,已發現使用爐碴填埋,不解環保局為何還要用「均質粒料」幫明祥馨以「爐碴再利用」開脫?
李新進兩年多前檢舉此案時,就明確告知是明祥馨公司所為,但上周協調會中,台南環保局竟表示汙染行為人還在調查中,要再釐清如何占用和堆置爐碴,「政府迄今都沒給交代,很不應該」。陳呼籲,爐碴違法填地,就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認定為廢棄物,要求行為人盡速清除,「不要模糊焦點,不要再新創名詞」。
李新進也表示,附近居民這幾年一直擔心受強鹼地下水影響,憂心愈來愈嚴重,希望爐碴能夠盡快清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