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集團亂倒廢棄物獲利逾5億 南檢偵結起訴53人【聯合報】
2021-08-10 11:22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以王姓男子為首不法集團,自2017年起,涉嫌長期濫倒廢棄物,並棄置或掩埋於台南市龍崎區、官田區及柳營區等7處公有及私人土地,1年多來偵辦期間,聲請羈押獲准人數14人,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認王等53人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不法所得達5億7千萬元。
南檢檢察官2020年5月間,經由台南市社區大學透過台南地區犯罪防制結盟檢舉窗口,指稱位於龍崎區,原定作為廢棄物掩埋場的場區內遭非法堆置大量廢棄物,指揮台南市刑大隊偵五隊、台南市警一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積極蒐證偵辦。
檢方查出,65歲王姓男子長期以亂倒廢棄物為業,涉案同夥包括挖土機司機,砂石車司機等,他們將來自全國各地載運事業機構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廢口罩、廢瓦片、營建混合物、廢膠泥、廢汙泥、鋁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其中更有部分廢棄物係來自知名大廠後,將此等事業廢棄物棄置或掩埋於龍崎區、官田區及柳營區等7處公有及私人土地,
偵辦過程中,總計蒐證到194車次違法清除處理行為,經執行69次搜索,扣押11部挖土機、大貨車與行為人使用車輛及不法所得700萬元,其中挖土機與大貨車於今年8月3日經由偵查中變價拍賣程序,以總價381萬元拍出。
檢察官並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上開土地實施開挖勘驗共計14次,經採樣廢棄物及土壤檢驗後,發現有部分廢棄物總銅、總鉛及閃火點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其中總銅及總鉛含量超過法定標準6倍及2倍,更因此等棄置掩埋行為,使其中一處土地TPH(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數值逾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此外,檢察官並查出王為使員工得以於半夜從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行為,還免費提供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供員工施用。檢察官將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認王53人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水土保持法、藥事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偵辦不法集團亂倒廢棄物。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地檢署偵辦不法集團亂倒廢棄物。圖/台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