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國賠案 審判長籲協商
2010-01-07 · shelly · 台鹼安順廠 · 點閱數:978
記者者趙家麟/南市報導
中石化安順廠汙染國賠案,八十五名中低收入戶的受害者,在台南法扶協助下,第一波上陣打國賠官司。十八日在台南地方法院召開的準備庭中,審判長楊清安語重心長的表示,政府基於照顧人民的立場,對公害事件應該與被害民眾協談並給予承諾,否則,官司打下去可能浪費資源。
中石化安順廠址環境汙染國賠事件,第一波八十五名中低收入戶,由法扶協助打免費國賠官司,標的金額包括健康醫療與精神撫慰金達一億九千八百餘萬元。
法扶律師主張,「經濟部」在七十一年間以極機密、特急件公函,通令當時舊台鹼裁撤,明知汙染事態嚴重卻掩蓋事實,後續廿多年來也沒有積極處置;「中石化」公司繼承舊台鹼公司的權利義務,對過去造成的汙染侵權行為也是責無旁貸。
原告一方還說,台南市政府在七十年間參與水汙染防治所的汞汙染調查,當時就得知汙染情形嚴重,但「市府」身為汙染事件處置的地方主管機構、「環保局」為執行機構,都缺乏積極作為,因此一併列為國賠被告。
原告在準備庭中請求傳訊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高醫大副校長葛應欽兩位戴奧辛毒性研究專家,協助作證戴奧辛對人體健康影響及致癌可能性。
列為被告的四個政府機關,昨天都有委任律師出庭,但卻都撇清責任。主要理由包括:堅稱自己不是汙染行為人,也不是汙染處理執行機構;受害人健康狀況未能證明與汙染事件有因果關係;以及國賠案已逾發生求償時效等。
審判長楊清安聆聽原告與被告首度論述後,要求雙方準備更完書狀資料、查明政府撥款十三億元用以五年人道補償的詳細內容外,還語重心長表示:「這是公害事件,政府基於照顧人民立場,應該可以和民眾先談一談,研擬預算並開會討論後給予承諾,畢竟人民是弱勢。」 ─生活萬象─ 日期:2009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