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碴入侵農地居民憂汙染 法院判高市府與業者限期清除【蘋果日報】
農田汙染 2017-06-01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355
2017年06月01日14:49
文/公庫記者張已亷
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一帶是大高屏地區民生用水的上游集水區,因此水利署於2010年公告此處為水質水量保護區,但,當地居民於2013年發現大林里的「圓潭子段」部分土地遭人傾倒大量煉鋼過程中產生的物質「轉爐石」,居民擔心有汙染地下水的情況,因此向高雄市政府陳情,2014年高市府認定此處傾倒的「轉爐石」為煉鋼產生的「產品」而非「廢棄物」,因此僅以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中規範之土地利用方式開罰,並未將「轉爐石」自土地上移除,居民不滿市府作法,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顯示此處的「轉爐石」源自中鋼,並進一步糾正高市府「僅開罰、未監督業者移除」的處理方式有所疏失。2016年高雄地院判處傾倒「轉爐石」的業者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三百萬元,判決書明確指出「轉爐石」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非煉鋼產生的「產品」。2017年5月31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高市府於2014年的處分有違誤,也再次說明「轉爐石」應被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高市府應以《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第1項要求業者限期內清除。(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