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大林廢爐碴案宣判 勝敗各半【中國時報】
高雄旗山區 2017-05-31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443
2017年05月31日 18:59 曹明正
旗山大林廢爐碴案宣判,聲援環團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舉標語,要求中鋼出來面對,高雄巿政府應立即清除廢爐碴。(曹明正攝)
旗山大林農地4年前遭回填近100萬噸的轉爐石級配料,當地農民不滿高雄巿政府怠忽職守,狀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請求高巿府負起清除責任,今天下午法院宣判高巿府應命業者限期清除,至於農民希望如業者不作為,高巿府應代為清除則被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本案爭點在於業者在農地上回填的爐碴是否為事業廢棄物,法官審結認定,爐碴並非現行法令容許的土壤回填物,當時中鋼子公司中聯資源公司是欲將爐碴清除棄置,最後有業者以購買轉爐石級配料作為混拌工程名義買下,因此實質上這些爐碴應屬事業廢棄物。
法官認為,既然回填的是事業廢棄物,農民請求高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命令業者限期清除自有理由,應該准許。不過農民希望如果業者拒不履行清除義務,高巿府應依行政執行法代為履行,法官則認為農民沒有請求權,將此部分駁回。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