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馬路路基竟成土地汙染源【新新聞第1549期】
經濟部不管的商品,環保署不管的垃圾
儘管環保署強調再利用途徑把關周延,卻仍有大量焚化爐底渣「脫逃」,讓垃圾變黃金的美事一樁變成殘害土地的元兇。一位前環保局首長私下表示,地方環保局應該都心知肚明,若犯罪定讞,把關過這些流程的單位,恐將都被捲入⋯⋯
李又如
垃圾變黃金,是環保再生的良善初衷,但如果少了現實上的考量與監督,美意就可能變災難。環保署強調再利用途徑把關周延,卻仍有大量焚化爐底渣「脫逃」,讓垃圾變黃金的美事一樁變成殘害土地的元兇。
映誠的個案,讓一位前環保局首長私下表示,地方環保局應該都心知肚明,這並非個案操作,而是行之有年,如果映誠真的被判有罪,把關過這些流程的單位,恐將都被捲入⋯⋯
第一關:工程單位不買單
談到已曝光的底渣棄置個案,環保署廢管科承辦人員吳郁煌猜測,應混雜了其他廢棄物。底渣成為產品前,須經過包括分篩等嚴謹處理。他再次為底渣的安全性背書,卻也道出重要關鍵。理想狀況下,底渣應能透過再利用過程達到掩埋之外更好的應用,但到底是什麼讓這一切都失控?
據瞭解,過去砂石量少,再利用資源又有政府獎勵補助,底渣去化的問題不大。但二○○九年八八風災後,為了疏濬,開挖的大量天然砂石湧入市場,連帶造成再生產品去化管道縮減,整體制度問題才漸漸浮現。
「現在回想起來,最初推動或許覺得制度設計好,市場自然會產生。底渣掩埋畢竟要花錢,如果讓它變成產品,就能做更好的利用。但大家都忽略了市場並不會自動生成。」屏東縣環保局長魯台營指出,再生資源加上政府補助,直接對抗的是砂石業者的利益,市場上自然會有競爭關係。
由於廢棄物本身就背負汙名,儘管環保署再怎麼努力背書,做檢測證明安全無毒,在實際施作的時候,常有人跟居民放話材料「有劇毒」、「粒料不合格」等等,都是地方環保局曾面對的難題。
根據檢調聲押映誠公司負責人的裁判文,映誠公司涉及至少三項公共工程,包含營建署主管的台南高鐵聯外道路鋪設、台南市地政局掌管的九份子重畫工程等等,由於標案規範是「天然級配」,但映誠並未告知提供之材料中含有焚化爐底渣成分,還附上「河堰疏濬礦源」之來源證明,才被控詐欺。
映誠公司是否故意為之,還待檢方調查。但依照規定,處理過後的焚化爐底渣本來就可以用在道路級配,為什麼還必須隱匿來源?在在都指向極為有限的去化管道。映誠公司也認為是「制度殺人」,指出制度在實務操作上窒礙難行,造成業者面臨經營及法律上的風險。
第二關:產品品質未把關
但環保團體卻有不同看法。「我們認同搖籃到搖籃的循環經濟,但前提是,底渣的品質必須要合格。」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孫瑋孜表示,台灣學國外引進底渣再利用,卻沒有學到國外的標準。如德國要求底渣須經數月靜置熟成才能使用,日前協會也曾要求環保署使用日本與德國的溶出方法檢驗台灣焚化爐底渣,都不合格。
法律規定,底渣處理五百噸就必須抽查一次,實際上有沒有做到很難檢驗。但對民眾來說,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亂倒在農地、魚塭上的底渣,「我們在現場看到的,雜質非常多,混雜許多物質的碎片,跟環保署拿出來示範的底渣都長得不一樣。」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召集人黃煥彰指出。
據檢調聲押映誠的裁判文,會在工程中發現原料混入焚化爐底渣,主要是在台南梓官區一處道路施作,主管機關去工地做品質抽查,卻傳出異味。取樣篩洗後,卻發現級配的粒料中有玻璃碎片與底渣結晶體,與施工規範不符。雖然此處的「施工規範」指的是天然與再生粒料的爭議,但若按照規範,合格的焚化爐底渣,照理來說也不應有異味,或是有碎片、結晶。
黃煥彰認為,若台灣允許底渣回填基地、做道路級配,那底渣產品至少要符合土壤管制標準。也應設熟成時間、雜質率等確保品質,最後,則是去化的使用單位需簽名驗收。
處理業者收受焚化爐底渣之後,須經合格處理,並為底渣找到用途,工程單位確實使用之後,才能跟縣市政府請款。縣市政府再依照工程單位提供之驗收證據,向環保署請領補助款。
第三關:三級三審仍失守
吳郁煌強調,一定要看到縣市政府驗收紀錄,才會給補助,實際到工地確認是地方環保局職責。而環保署過去也不斷保證,由業者、縣市政府、環保署的三級三審把關非常嚴謹。
但如上述台南梓官區的案例中,營建署發現原料不符,就已經下令撤除原料,映誠公司事後卻還是以此工程請領了補助款。看守台灣協會過去在追查過程中,也發現有業者申報的「最終使用點」是鄉鎮市公所或是民宅,「環保署要求的驗收單太簡陋,讓業者自行上傳施工前、中、後的照片,更缺乏最終使用廠商簽名的欄位,讓許多工程單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工程被拿去申報。」黃煥彰指出。
據台南地檢署之裁判文指出,在一○年以前,還有「最終使用廠商」簽名欄位,「後來因為再利用機構之壓力,環保署修改格式予以刪除」,黃煥彰認為,「有核准權力的,全都是共犯。沒有確實查核就給補助款,環保局、環保署都有責任!」加上許多縣市環保局還另開「監督標案」確定底渣流向,卻仍傳出謊報行為,若追究起來,茲事體大。
原是美事一樁的底渣再利用,不但實務操作出路有限,還創造了另一個汙染土地的後門。循環經濟是總統蔡英文力推的環保政見,要繼續下去,必須要從頭整治起。
頭痛已久的地方政府,從底渣亂躥現況學到教訓,如台中市政府訂定市內五成公共工程需使用底渣資源產品,台南市也有三成的規定,主動為底渣找出路。魯台營也希望中央應從行政院層級訂定公共工程去化比例,才能讓整個循環經濟「動起來」。
回到更源頭,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希望能將規範訂定得更清楚。除了底渣,過去爐渣汙染農地也成為大問題,但因為這些都是再利用「產品」,業者甚至會以合法掩護非法,申請底渣合法掩埋(或未來工程使用暫時堆置)後,混入有毒廢棄物之後傾倒,直到民眾檢舉,驗出超標重金屬才被發現有異。
經濟部不管,環保署也不管
「就因為它是產品,經濟部可以不管產品用途,環保署可以不當垃圾處理。大家都不想管,它就自動會有去處嗎?就是去河邊、海邊、農地而已。」詹順貴直指制度失靈造成土地汙染,表示環保署已經在盤點相關規範,未來會一一訂出合格的處理程序、使用規範等,沒有單位能再卸責。
一個詐欺案,凸顯了過去循環經濟政策只瞻前不顧後,造成環境大災難。從搖籃到搖籃的路如何順暢打通,還考驗著新政府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