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多不合格 業者違法填魚塭滲出強鹼
2016-08-04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335
2016-08-05 03:17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灣每年有近100萬噸焚化爐底渣,台南社大昨發出怒吼,指這些底渣多不合格,卻被業者違法填置魚塭,汙染環境。 圖/台南社大提供
台灣每年有近100萬噸焚化爐底渣,台南社大昨發出怒吼,指這些底渣多不合格,卻被業者違法填置魚塭,汙染環境。要求環保署應修改焚化爐底渣妥善再利用的證明文件、對違法業者撤照並公布撤照標準。
環保局表示,約有2萬餘噸交「映誠」處理,尚未驗收付款,已請映誠提出證明文件確實用於道路工程再辦理後續程序;已驗收的部分將釐清是否違法,若有違法將追回已付款項並求償損失。未來底渣再利用請款時必須檢附最終使用機構簽收單,依施工進度提出使用數量,才能請款。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召集人黃煥彰指出,環保署宣稱,焚化爐底渣都經篩檢處理,符合再利用標準。但經以美、德、日的溶出方法檢測國內的焚化爐底渣,卻統統不合格;像台南市安清路兩處遭填置焚化爐底渣的魚塭,就滲出強鹼水。
黃煥彰表示,台灣焚化爐底渣不但有臭味,且重金屬含量高,超過土壤管制標準,這麼差的品質根本不適合做基地回填。日本焚化爐底渣有37%底渣再利用,是經1300℃高溫燒結至玻璃化後,才用來當道路的再生粒料。
台南社大指出,南市1年產生6.9萬噸的焚化爐底渣,以每噸1450元委由映誠再利用公司處理,映誠處理後轉交關係企業偉鈞公司,偉鈞再載運到安南區安清路的魚塭掩埋,但映誠申報指用於道路工程。經查證,該工程卻未使用焚化爐底渣,應查是否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