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污染漁塭 台南環保局將開罰(自由時報)
2016-08-04 · shelly · 事業廢棄物 · 點閱數:329
台南社大空拍安南區安清路魚塭遭違法傾倒焚化爐底渣,池水都染成紫色的。(圖由台南社大提供)
2016-08-04 16:00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有關台南市安南區安清路魚塭遭違法傾倒焚化爐底渣,台南市環保局今天下午針對南市焚化爐底渣申報提出說明。環保局表示,該局除停止驗收付款外,在釐清相關事證後,也將依契約處以罰則及求償損失。
焚化爐底渣污染漁塭,待釐清事證後,台南環保局將處以罰則及求償。(圖由台南社大提供)
針對環團的質疑,台南市環保局表示,處理業者映誠公司上網申報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產品用於台南2-7號道路西段工程的底層與基層級配料,總數約7萬多公噸,經查其中有約2萬餘公噸是由南市交付於映誠公司處理後所產生的再利用產品。
環保局表示,針對此部份,尚未驗收付款者已暫緩驗收,並請映誠公司提出相關佐證證明文件確認確實使用於該工程再辦理後續程序,已驗收付款的部分,配合司法程序釐清後如有違反相關廢棄物清理法、契約規定者將予以追回已付款項並附帶求償損失。有關監督公司涉有監督不實部分,除停止驗收付款外,釐清相關事證後也將依契約進行處以罰則及求償損失。
環保局表示,安清路兩塊魚塭堆置底渣,該局已函文相關清理義務人陳述意見,俟程序完備後將立即進行清理。
環保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底渣再利用監督作業,落實追蹤管理。補強監督稽查標準作業程序,爾後底渣再利用請款時除必須提出環保署所規定相關文件外,另將要求必須檢附最終使用機構簽收單(最終使用地點工程主辦單位之證明文件),依施工進度提出使用數量,才得請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