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用地遭污染 環團抨擊環保機關是環境罪人(華視新聞網 )
2016/08/04 23:38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農漁用地遭違法傾倒廢棄物及焚化爐底渣,歷經3個月仍未清除。台南社大及台江文化促進會等環保團體,4日召開「誰是台南市安清路焚化爐底渣非法掩埋的真兇與幫兇?」記者會,抨擊環保署及台南市環保局是環境罪人。
環保局則表示,安清路兩塊魚塭堆置底渣,該局已函文相關清理義務人陳述意見,俟程序完備後將立即進行清理。 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等人表示,垃圾經焚化後殘留於爐底的物質稱為焚化底渣,早期底渣多採掩埋處置,但隨著掩埋場飽和,環保署訂定「底渣再利用」政策,作為營建再生粒料使用。但焚化爐底渣的重金屬總量超過土壤管制標準,怎可用來做基地回填?尤其台灣焚化爐底渣不但有臭味,還夾帶碎玻璃、碎陶瓷與鐵釘,這麼差的品質根本不適合再利用。日本焚化爐底渣有37%底渣再利用,是經1300℃高溫燒結至玻璃化後,才用來當道路的再生粒料,台灣則不然。
黃煥彰等人要求環保署應修改焚化底渣妥善再利用的證明文件,一定要具有「加工再利用機構與最終使用機構個經手單位的簽章欄位」才可撥錢;同時要求環保局委外的監督與稽查必須建構標準作業程序,需訪問工地主任與實際拍攝到應用的工程的實務照片,而非在遠方拍拍道路照片,就結案了事。
至於安南區安清路兩塊遭違法傾倒焚化爐底渣魚塭,則應趕快清除乾淨,並吊銷處理業者映誠公司的執照。 環保局則表示,映誠公司上網申報焚化底渣再利用產品用於2-7號道路西段工程的底層與基層級配料,總數約7萬多公噸,其中有約2萬餘公噸係由南市交付於映誠公司處理後所產生之再利用產品,針對此部份環保局尚未驗收付款者已暫緩驗收,並請映誠公司提出相關佐證證明文件確認確實使用於該工程再辦理後續程序,已驗收付款的部分,配合司法程序釐清後如有違反相關廢棄物清理法、契約規定者將予以追回已付款項並附帶求償損失。有關監督公司涉有監督不實部分,除停止驗收付款外,釐清相關事證後亦將依契約進行處以罰則及求償損失。
環保局強調,該局將持續加強底渣再利用監督作業,落實追蹤管理。補強監督稽查標準作業程序,爾後底渣再利用請款時,除必須提出環保署所規定相關文件外,另將要求必須檢附最終使用機構簽收單,依施工進度提出使用數量,方得請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