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被倒疑含重金屬廢土 檢調釐清中【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2016-04-20 17:20 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多處農地數月來遭不肖廢棄物再利用業者傾倒爐渣等疑似事業用廢棄物,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會同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台南市環保局、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等近百人大陣仗前往稽查,開挖採集原物料煤灰、氧化碴、還原碴及氧化碴等廢棄物帶回化驗。地方盛傳其中一塊農地的地主為醫界知名人士,檢方現正傳訊被告與相關證人共20多人,釐清地主身分以及對此事是否知情。
遭濫倒廢棄物的農地位於安南區安清路,距城西焚化爐不遠,甫接近就能聞到刺鼻異味。環保局指出,怪手開挖後發現,堆置的廢棄物厚度從一米到五米,不法行為應已持續數月。
南市環保局指出,環檢警結盟早已長期追蹤雲林、台南、高雄事業機構將所產生的廢棄物,透過再利用機構處任意棄置於安南區多塊農地。今天的稽查行動兵分10路前往雲林、台南、高雄同時查緝,還在安南區廢土堆置現場當場查獲傾倒廢土的現行犯2人,並直接將地主及相關嫌疑人移送地檢署偵辦,另査扣怪手一部、堆土機一部、及曵引機3部等棄置廢棄物機具。
環保人員現場採樣並分析17組廢棄物、2組土壤、3組魚塭水質進行重金屬、VOC、戴奧辛等檢驗,將俟檢驗結果出爐、與各縣市事業廢棄物流向共同進行偵辦。
環檢警結盟長期蒐證台南市六甲區一間事業廢棄再利用機構收受爐碴及產品流向,今天啟動環檢警結盟機制,至該公司進行深度稽查,查獲該公司於今年3月14日收受廢棄物,未於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並於現場採集原物料煤灰、氧化碴、還原碴及氧化碴再利用產品共4點廢棄物,每個點將進行戴奧辛等有毒物質分析,將依據分析結果進一步偵辦。
檢警到達現場時發現兩輛卡車正在清倒廢土。記者曹馥年/攝影
被傾倒的事業廢土顏色與一般土方相較下明顯偏淡,發出刺鼻異味。記者曹馥年/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