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郭清華籲停建國家公園垃圾場 市府:依法計畫管制
2016-04-13 · shelly · 暗蟬 · 點閱數:594
發佈時間:2016年4月13日 16:00
新聞來源:臺南市議會
城西垃圾場郭清華黃偉哲陳自安漁權會台江國家公園
【今日大話新聞/台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政府104年編列2億元經費準備施做城西第四期垃圾場案,郭清華議員、黃偉哲立委服務處、台南市漁權會理事長陳自安今(13)日共同召開「宣佈國家公園垃圾場停建」記者會。
▲ 台南市議員郭清華等人呼籲市府停建國家公園垃圾場。(圖片來源/臺南新聞中心)
臺南市議員郭清華指出,環保局蒙蔽市議會,當民國98年台江國家公園成立時,第四期垃圾掩埋場用地已屬國家公園範圍內用地,不再是環保局要建垃圾場就能逕行興建,尚需取得國家公園管理處同意,據了解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不會同意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的一般管制區讓環保局施做垃圾掩埋場。
104年的預算年度內未動支,無法辦理保留,剩餘預算就必須繳回,即使市府強行保留該預算,在105年度也没辦法動支,按預算法、主計法、審計法最遲在4月底,環保局必須將決算書送達台南市議會、審計處等單位。
郭清華宣示刪除砍掉12,000株木麻黃大樹施做垃圾掩埋場之不環境保護垃圾掩埋場工程,同時向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喊話「不要曲從台南市環保局的壓力而同意國家公園範圍內土地施做垃圾掩埋場,而遺留『台江垃圾國家公園』駡名」。
臺南市政府都發局回應,城西第四期掩埋場用地系於95年6月21日發佈實施「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所劃設;台江國家公園於98年10月15日公告實施時,將該垃圾場用地劃入台江國家公園範圍內,依法歸台江國家公園計畫管制。